乡土社会的伦理是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1-5章

何为乡土社会?

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在乡土社会中,人在熟人中长大,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
从这个熟悉的圈子中得来的认识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而是从这个特定的小环境中习得的礼俗。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理解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内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


何为差序格局?

乡土社会是由一个个小圈子组合起来的,组合方式不是圈子的分类排列,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亲属关系就是乡土社会中圈子扩展最重要的因素。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
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儒家最考究人伦,伦是什么呢?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潘光旦《说伦字》中说,凡是有“仑”作公分母的字意义都相通,共同表示的是条理,类别,秩序的一番意思。“沦”字,伦也,水文相次有伦理也。伦是有差等的次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作者举的一个例子是桃应问孟子,舜当了天子,如果他的父亲杀了人,应该怎么办?孟子的回答是舜应当放弃做天子,背着父亲逃跑,在海边住下,终生高高兴兴的,快乐得忘掉天下。
如果这种事放到现在,就是孙小果和包庇他的母亲,当然孙小果案令人愤怒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的母亲滥用了公权力为自己牟利。那比如在《误杀》中,女儿意外杀了意图侵犯她的富二代,父亲设计帮她脱罪,这并不会让我觉得有错。舜的父亲的这个例子因为不知道犯罪的原因,所以不好评价这个逃跑的结论。

与差序格局相对的是团体格局,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
团体格局是来自西方的社会架构,这种架构起源于一神教中神与信徒的关系。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神是有赏罚的裁判者,是公正的维持者,是全能的保护者。
上帝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并无形的实在,代替上帝管理社会的人不过是上帝旨意的“代理者”。人们上交部分自己的权利给“代理者”,“代理者”也必须服从共同的法度,正如服从神的意志。

这部分似乎是在说,中国社会更注重人情,相比之下不那么重视法度。而西方的团体格局是把“不证自明的公理”放在第一位置的。可是在西方社会,种族歧视存在已久,陪审团制度坐视罪犯因为巧舌如簧的辩护逍遥法外,没有哪一边的伦理道德观是完全平等、公正、无私的。


我的想法

只要有亲属关系、人际亲疏的存在,就难免存在一个又一个小的圈子。只不过如今,很少再有像之前的宗族那样庞大的体系了,乡土社会的范围缩小了,整体的团体格局下,包括着一个个小的差序格局的圈子。
在不同的场景下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差序格局是都是熟人的场景,团体格局是彼此陌生的场景。
中国社会因为自古以来都是按照差序格局组织起来的(所谓家天下),人们也不怎么迁徙,以前团体格局不怎么起作用。
西方社会正是在他们当时的环境下形成了如今的制度,但也不是就没有差序格局的存在。
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并不是对立的,只是在不同时期的各个社会中起作用的程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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